5月9日起,通过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将缩短至10天,贷款申请材料由15项减少到8项。
今日,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从2016年5月9日起,通过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缩短至10天。在申请资料方面,简化后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: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购房证明材料。另外,国管中心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,可查询个人贷款办理进度。通过微信可预约申请贷款和借款合同签约时间,减少现场等候时间。
为便于职工更好地理解《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个人贷款办理手续和流程,实现找准地、少跑路、办好事的目的,现就《通知》相关内容解读如下。
哪些申请材料简化了?
简化后,借款申请人不再提供以下材料:
1.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薄;
2.劳动合同;
3.个人还款账户储蓄卡或存折;
4.存量房屋(即二手房)首付款收据;
5.存量房屋出卖人收款账户证明;
6.商品房预售许可证;
7.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证明(住房项目已在资金中心备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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